掩盖过失是什么意思-形容掩盖过失的词语有哪些

2024-04-14 07:27:45 综合百科 投稿:LE
最佳答案掩盖过失的意思是过失,不小心犯下的错误。掩饰过失就是想遮掩,采取方法比如隐瞒撒谎之类的,达到不让人发现自己犯过错误这个目的。掩盖的意思是掩饰自己的过失或者过错。所谓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

掩盖过失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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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盖过失的意思是过失,不小心犯下的错误。掩饰过失就是想遮掩,采取方法比如隐瞒撒谎之类的,达到不让人发现自己犯过错误这个目的。掩盖的意思是掩饰自己的过失或者过错。所谓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过失责任。通常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两种。

容易误读、误写、误释的成语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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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误读、误写、误释的成语例举

一、容易误读的成语50例(括号内为正确读音)

1、多音字的误读:

自怨自艾(yì)、穷形尽相(xiàng)、差(chā)强人意、博闻强识(zhì)、力能扛(gāng)鼎、咬文嚼(jiáo)字、安土重(zhòng)迁、审时度(duó)势、弱不禁(jīn)风、称(chèn)心如意、浑身解(xiè)数、乳臭(xiù)未干、安步当(dàng)车、暴虎冯(píng)河、否(pǐ)极泰来、呼天抢(qiāng)地、大腹便便(pián)、如法炮(páo)制、箪食(sì)壶浆、曲(qǔ)高和(hè)寡

2、形声字的误读:

瞠(chēng)目结舌、蹉(cuō)跎(tuó)岁月、睚(yá)眦(zì)必报、焚膏继晷(guǐ)、众口铄(shuò)金、鳞次栉(zhì)比、同仇敌忾(kài)、高屋建瓴(líng)、风流倜(tì)傥(tǎng)、断壁残垣(yuán)

3、形近字的误读:

饮鸩(zhèn)止渴、病入膏肓(huāng)、万马齐喑(yin)、怙恶不悛(quān)、如火如荼(tú)、官运亨(hēng)通、罄(qìng)竹难书、相形见绌(chù)、不容置喙(huì)、杳(yǎo)如黄鹤

4、难读字的误读:

卷帙(zhì)浩繁、暴殄(tiǎn)天物、凤冠霞帔(pèi)、歃(shà)血为盟、繁文缛(rù)节、管窥蠡(lí)测、筚(bì)路蓝缕、纵横捭(bǎi)阖、呶(náo)呶不休、觥(gōng)筹交错

二、容易误写的成语50例(括号内为错误的)

1、音近字的误写:

唉声叹气(哀)、按图索骥(途)、按部就班(步)、并行不悖(背)、不肖子孙(孝)、川流不息(穿)、发愤图强(奋)、流言蜚语(诽)、流芳百世(留)、蛊惑人心(鼓)、披星戴月(带)、事必躬亲(恭)、阴谋诡计(鬼)、融会贯通(汇)、汗流浃背(夹)、迫不及待(急)、矫揉造作(骄)、委曲求全(屈)、刻不容缓(克)、各抒己见(书)

2、形近字的误写:

草菅人命(管)、火中取栗(粟)、开门揖盗(楫)、有口皆碑(牌)、同仇敌忾(恺)、相形见绌(拙)、纵横驰骋(聘)、摇摇欲坠(堕)、炙手可热(灸)、饮鸩止渴(鸠)

3、音形相近字的误写:

和蔼可亲(霭)、为虎作伥(怅)、中流砥柱(抵)、百无聊赖(籁)、功亏一篑(溃)、墨守成规(默)、虎视眈眈(耽)、如鲠在喉(梗)、飞扬跋扈(拔)、鞠躬尽瘁(粹)、破釜沉舟(斧)、声名狼藉(籍)、噤若寒蝉(禁)、剑拔弩张(驽)、销声匿迹(消)、语无伦次(轮)、铤而走险(挺)、再接再厉(励)、旁征博引(证)、 怨天尤人(忧)

三、容易误释的成语50例(下面解释均正确)

【七月流火】指天气逐渐凉爽起来。火:火星。

【敬谢不敏】恭敬地表示能力不够或不能接受。谢:推辞。

【日长一线】指冬至后白昼渐长。

【明日黄花】原意是说重阳节一过,菊花即将枯萎,便没有什么可以玩赏的了。后用以比喻过时的事物。

【弹冠相庆】指一人当了官或升了官,他的同伙也互相庆贺将有官可做,多作贬义。

【木人石心】比喻人不受诱惑,不动心。

【爱莫能助】原意是因为隐而不见,所以谁也不能帮助他;后来表示虽然同情,但无力帮助。爱:隐藏。

【安土重迁】形容留恋乡土,不愿轻易迁移到外地。重:难。

【百年树人】比喻培养人才是长久之计,也表示培养人才是不容易的,树:培植。

【暴殄天物】原指残害灭绝各种自然产生之物,后泛指任意损害、糟蹋物品。暴:损害,糟蹋。

【不经之谈】形容荒唐无根据的话。经:通常的道理。

【不刊之论】形容不能改动或不可磨灭的言论。刊:消除,修改。

【不可理喻】不能够用道理来使他明白;形容态度蛮横,不讲道理。喻:使明白。

【不可胜数】数不完,形容非常多。胜:尽。

【不可思议】原是说思维所不能达到的境界,现形容不可想象或难于理解。议:理解。

【不学无术】原指没有学问,因而没有好办法;现指没有学问,没有本领。学:学识,学问。

【不足为训】不值得作为遵循或仿效的法则。训:法则。

【差强人意】原意为还算能振奋人的意志,现表示还能够使人满意。差:稍微,大致。

【长治久安】指国家长期太平、安定。治:太平。

【党同伐异】和自己同派的就偏袒,不一派的就攻击。党:偏袒。

【分庭抗礼】彼此以平等或对等的关系相处,各不相下;现有时指互相对立或搞分裂、闹独立的言行。抗:对等,相当。

【高屋建瓴】在高屋顶上倒翻瓶子里的水;比喻居高临下,不可阻挡的形势。建:倒水,泼水。

【毫发不爽】一点也不差。爽:差错,失误。

【讳莫如深】形容瞒得很紧,不让别人知道。讳:隐秘不说。

【积毁销骨】众人不断的毁谤,可以置人于死地。销:熔化。

【计日程功】按日子来计算工作的进度或功效。程:计量,考核。

【久假不归】长期借用而不归还。假:借。

【劳燕分飞】比喻人离别。劳:伯劳鸟。

【莫衷一是】不能断定哪个对,哪个不对。衷:决断。

【罪不容诛】判死刑还抵不了他的罪恶,形容罪大恶极。诛:判处死刑。

【钟灵毓秀】美好的自然环境孕育优秀的人才。钟:凝聚,集中。

【正襟危坐】正一正衣襟,端正地坐着,形容恭敬、严肃的样子。危:端正。

【身体力行】亲身体验,努力实行。体:体验,实行。

【身无长物】除自身外再没有多余的东西,形容贫穷。长,多余。

【师心自用】固执己见,自以为是。师:以……为师。

【韬光养晦】隐藏自己的才能、锋芒,不使外露。韬:隐藏。

【危言耸听】故意说些惊人的话,让人听了害怕。耸:使人吃惊。

【危言危行】讲正直的话,做正直的事。危:正。

【微言大义】精微的语言中所包含的深远意义。微:精微。

【文不加点】文章一气写成,无须修改;形容文思敏捷,写作技巧纯熟。点:涂改。

【文过饰非】用假话掩饰自己的过失、错误。文:掩饰。

【先声夺人】先用强大的声势来挫伤对方的士气,比喻做事抢先一步。声:声势。

【过犹不及】做事过了头就如同做事不够一样。犹:如,同。

【一傅众咻】一个人教,许多人扰乱。咻:教。

【一文不名】连一文钱也没有,形容极为贫困。名:占有。

【相形见绌】互相比较之下,就显出一方的不足之处。形:比较。

【旷日持久】荒废时日,拖延很久。旷:荒废。

【人浮于事】人员数量多于工作所需,人多事少。浮:超过。

【心广体胖】心胸开阔坦荡,身体安泰舒适。胖:安详,舒坦。

【食不果腹】吃不饱肚子,形容生活贫困。果:饱。

【间不容发】距离极近,中间不能放进一根头发,比喻情势危急到了极点。间:空隙,隔开。

【曲突徙薪】把烟囱改建成弯的,搬开灶旁的柴,避免发生火灾;比喻事先采取措施,防止危险发生。突:烟囱。

玩忽职守类犯罪认定及证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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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喻娥

对于玩忽职守类犯罪案件,少数审查调查人员初次接触时不知如何下手。本文从玩忽职守类犯罪的司法认定出发,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就此类犯罪的认定及证据收集等问题进行梳理,以供参考。

一、犯罪主体的认定及相关证据收集。本罪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具体可以分为五类:一是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在依法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五是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其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因此,本罪主体身份证据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证明相关组织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比如,有关人员为上述第一类、第四类的,需收集相关公司和企业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主管部门对人民团体成立的批准文件。二是证明相关人员从事公务。比如,第一类人员需收集任职文件、干部履历表,其他需收集任命书或委派书、聘用协议、相关机关就其身份的说明等。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五类人员都需要收集户籍资料等证明其自然身份的证据,特定主体还需要收集资格证等证明其特定身份的证据。

二、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及相关证据收集。本罪主观方面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后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里的过失仅针对造成的危害结果即“重大损失”而言,并不排斥其对涉嫌犯罪行为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规章存在故意。而且,如果行为人因认识能力有限无法预见或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那么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实践中,审查调查对象往往不会主动供述自己实施行为时真实的心理状态,或用过失掩盖故意,或用不能预见、不可抗拒掩盖过错,审查调查人员要在全面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仔细甄别:一是审查调查对象的供述和辩解、相关人员的证言等,分析其实施行为时对危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心态;二是审查调查对象的个人简历、文化水平等,分析其认识能力;三是审查调查对象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工作业绩等,分析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客观行为的认定及相关证据收集。本罪行为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实践中,国家工作人员职责来源主要有四类:一是法定职责,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职责。需收集法律法规相关一般性和特殊性规定。二是基本职责,即该工作岗位应遵守的具体规定。需收集相关行业领域、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三是授权性职责,即因有权机关或人员授权而获得的职责和权限。需收集相关机关或人员的授权文件、说明或证言等。四是依照惯例应履行的职责,即虽没有明文规定,但按照约定俗成的惯例或工作习惯应遵守的职责。需收集相关领导、同事及同类岗位人员的证言。

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主要有三种表现:一是擅离职守,即未按要求的时间或未在要求的场所行事;二是完全不履行职责,虽未擅离职守但根本没有履行职责要求的行为;三是不完全履行职责,即虽然履行了职责,但敷衍了事,违反相关规定履职。审查调查中需收集审查调查对象的供述与辩解、领导与同事证言、其他知情人证言及物证、书证等。

四、重大损失的认定及相关证据收集。玩忽职守行为只有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关于“重大损失”,根据“两高”《关于**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重大损失”主要包括: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实践中,可将“重大损失”分为三类:一是经济损失,即立案时确已造成的经济损失,又分为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需收集会计鉴定、审计报告、价格评估报告等证据;二是人员伤亡,需收集法医学鉴定意见、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证据;三是声誉影响,需收集新闻媒体报道、社会舆论及广大群众的反映等证据。

五、因果关系的认定。本罪的成立要求玩忽职守行为与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第8号:杨某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案(检例第8号),在渎职犯罪因果关系认定方面,如果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从而未能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那么,这些对危害结果具有“原因力”的渎职行为,应认定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实践中,可以遵循刑法因果关系判断的一般标准,即先采用“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公式初步判断,再看危害结果是否系玩忽职守行为危险的现实化。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出现介入因素,还应当考虑行为危险性大小、介入因素异常性大小、介入因素对结果发生的作用大小、介入因素是否属于行为人管辖范围等进行综合判断。

六、法条竞合。除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外,刑法其他条款还规定了特殊的玩忽职守罪,如第三百九十九条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第四百条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四百零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四百零八条环境监管失职罪,第四百零九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第四百一十三条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第四百一十九条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等,这些特别规定应优先于普通规定适用。

(喻娥 作者单位:湖北省襄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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