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的原理是什么

2024-03-29 07:24:19 综合百科 投稿:爱你的玫瑰
最佳答案人肉搜索原理是以互联网为媒介,部分基于用人工方式对搜索引擎所提供信息逐个辨别真伪,部分又基于通过匿名知情人提供数据的方式去搜集对於特定的人或者事的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众运动。人肉搜索有时也造就了网络爆红现象同时,也会带来不同的负面影响如人身攻

人肉搜索的原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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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原理是以互联网为媒介,部分基于用人工方式对搜索引擎所提供信息逐个辨别真伪,部分又基于通过匿名知情人提供数据的方式去搜集对於特定的人或者事的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众运动。

人肉搜索有时也造就了网络爆红现象同时,也会带来不同的负面影响如人身攻击等。人肉搜索最早的出处是猫扑网。

人肉搜索是一种类比的称呼,主要是用来区别传统搜索引擎。它主要是指通过集中许多网民的力量去搜索信息和资源的一种方式,它包括利用互联网的机器搜索引擎及利用各网民在日常生活中所能掌握的信息来进行收集信息的一种方式。

一不小心个人信息就被翻个“底朝天”,人肉搜索是怎么找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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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生与小男孩泳池冲突后遭“人肉”自杀身亡,“高铁霸座男”个人私密信息遭链式曝光,某教师因批评某网络小说遭作者粉丝“人肉”自杀...类似事件频发,“人肉搜索”是怎么找人的?该如何保护自己?

在近日广受关注“高铁霸座男”事件中,令当事人孙某没有料到的是,他虽然巧言躲过了乘务员和乘警的惩处,却没有躲过“人肉搜索”的讨伐,其个人信息迅速被翻了个底朝天,种种劣迹被公之于众!舆论压力下,孙某随后发表公开道歉,铁路部门宣布将其纳入失信名单,180天内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

▲“高铁霸座男”事件当事人孙某(图片来自网络)

经常上网的人,对于“人肉搜索”这个词不会感到陌生。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兴的信息搜索方式在网络上被疯狂使用。近些年发生的很多热点事件中,都能发现“人肉搜索”的身影,这些事件中,有些其发挥了惩恶扬善的作用,更多的则是造成了严重的恶果。

• 2018年1月,湖南长沙辅警当街打死伤人的金毛犬遭人肉搜索,信息被挂上外网,家属被上门骚扰,几天内手机收到数千条谩骂信息;

• 2018年6月,江苏南京幼童被咬父亲摔死狗,全家遭人肉搜索,妻子割腕自杀(被救回);

• 2018年8月,四川德阳女医生与小孩泳池起冲突,遭人肉搜索后不堪压力服药自杀身亡;

• 2018年9月,某位老师因发表了对网络小说《魔道祖师》的不满言论,遭该书粉丝人肉搜索及人身攻击。不堪骚扰的老师选择自杀,经抢救后脱离危险。

……

这些仅仅是近期人肉搜索“参与”的一些事件。其实,近年来网络上此类事件比比皆是,如影响力比较大的“虐猫女事件”“花季少女投河事件”等。感兴趣的网友,可以检索“网络十大人肉搜索事件”回顾一下。

那么,究竟什么是人肉搜索,它是如何找到一个人的?保护个人隐私,我们该做些什么?

什么是人肉搜索?人人都不想成为搜索目标

人肉搜索,是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种机制,更多的是人与人之间交流解决问题。

简单来说,人肉搜索就是通过网络挖掘一个人的信息。无数网民通过目标人在网络上的蛛丝马迹、查询他在网络上各类活动痕迹,从而短时间内曝光这个人的个人信息,比如:身份、住址、电话、聊天账号、照片、工作单位及亲属信息等等。

网络上有一个段子这样说,“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

有时,它是正义的化身,惩恶扬善,让不轨之人无处遁形;有时,它又是“网络暴力”的化身,给当事人带来巨大心理压力,让事态成倍放大,更有可能误伤他人、殃及无辜,甚至逼出人命……

不能否认的是,人肉搜索一方面满足了网民的窥私欲以及八卦猎奇的心理;而另一方面,因为它的威力太过强大,给搜索对象的个人隐私构成严重威胁。所以,我们每个人都不想成为它的搜索目标。

人肉搜索是如何找人的?网络搜索+人工参与

很多人以为,需要懂得黑客技术才能够实施“人肉搜索”。其实,凡是懂点互联网基础的人,都可以通过一些技巧和工具“人肉”出对方的信息。

基本的做法是,通过搜索引擎、常见的社交网站等查询。只需要知道对方的一个信息,通过一些搜索技巧结合工具交叉使用分析,就能“人肉”出他的更多信息。

比如,利用姓名、QQ号、手机号中的一者,就可以通过变换搜索关键词、进入个人网络空间等方式,步步查询出一个人的生活照片、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居住地、身高体重、家庭成员、亲属关系等更多信息。

当然,有一定技术能力的网友,通过攻破ID密码进入被搜索者社交网站的个人空间、邮箱等,还可以通过QQ号和微博等聊天平台检索他人活动和人际关系,更有甚者通过查询他人网络IP地址,进而采用某些技术手段获得更为私密的信息。(黑客们认真起来是很可怕的)

在2016年王宝强离婚案中,宋喆在事发后就清空了自己的微博,但他没有在第一时间清空自己的人人网,因为黑客抢先黑进了他的邮箱,更改了他人人网的密码。而他潜伏在人人网所有黑历史随之被曝光。

在这种模式下,人人网、博客、微博、微信、知乎、豆瓣等社交网站、京东、淘宝、天猫等购物网站,以及各类求职网站、供求信息平台,都是个人信息被“人肉”到的危险区。尤其是求职网站上的个人简历可谓个人信息的大宝库。

此外,人肉搜索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它采用的是人工参与解答,而非单纯通过搜索引擎的机器算法获得结果的搜索机制。据网上资料显示,人肉搜索最早起源于猫扑网,网友在猫扑上询问问题,并用论坛的虚拟货币进行悬赏。

假如我们要了解一个人,那么可以通过在论坛发帖的形式,将某人的部分信息(姓名、照片等)公布出来,然后发起人肉搜索,也许正好有个网友认识你所要了解的那个人,或者有渠道或技术能力获得更多信息的人,那么他就可以通过留言、跟帖、发帖的形式,将该人的信息回复给你并公布于网上。

如此往复,通过已有信息,进而进一步核实或获取更多信息。

▲某研究生论文中,人肉搜索的检索机制图解(图片来源:*)

“人肉搜索”非常高效,最短在几小时内可准确收集到被搜索人的大部分信息。整个人肉过程中,参与人数庞大且不确定,网友之间相互传递、补充、丰富,甚至将他人信息“挖尽”。

人肉搜索属于违法行为, 情节严重可判刑

“人肉搜索”借助强大的网络力量,让被搜索人无处遁形。被人肉搜索的当事人除了承受网络上的口诛笔伐,现实生活也受到了严重的困扰,甚至累及家人和朋友。有时人肉搜索的手段特别恶劣,经常导致当事人自杀等严重后果。所以,人肉搜索被冠以“网络暴力”“网络审判”“网络示众”的标签。

目前,还出现搭建“人肉搜索”网站,进行个人信息收集和贩卖的行为。据澎湃新闻报道,某电商平台商家称,他们的人肉搜索能找到个人户籍,婚姻关系甚至连开房记录都能查询!为验证真实性,记者付了200元要求查询户籍信息,48小时后该商家提供了记者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虚拟世界的搜索,因为触碰到了现实,法律就不会回避。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90后男子杨某组建“人肉搜索”团队,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并将信息倒卖给他人从中获利。8月6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对杨某等13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图片来源:凤凰网)

2017年6月1日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明确“人肉搜索”案件中,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布于众,实际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防止被“人肉”该怎么做?

在这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一款手机APP、一条酒店入住信息、一张快递单、一份购房合同等等,都可能成为你信息泄露的新途径。当然,这需要国家和企业相关部门以及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

对于我们个人来说,虽然说,一般不会有人闲得没事去查你的信息,但是真有人查出你的信息从事不法勾当,也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所以,平时我们在上网的时候还是要注意:

1、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外泄;

2、手机的定位服务不用时尽量关闭,以免你的行踪日后被窃取;

3、网络账号的密码(包括你家WiFi)设置得复杂多样些;

4、拒绝不认识的人加你好友,很可能他就是潜藏在你身边的黑手;

5、朋友圈最好不要晒私密照,有图有真相,信息量很大

……(欢迎广大网友在评论区补充)

以下是某网友提供的防人肉宝典,也参考下吧。

——平时上网应该注意什么?

1、不要轻易在论坛上留下你的联系方式、QQ,以免别人通过你的QQ号查询到你的论坛账号(或许就是你常用的用户名),再通过账号一步步追查出更多信息。

2、不要在一些“需要留下邮箱”这样的帖子下面留邮箱。有朝一日,你的敏感用户名被关注了,你的邮箱也暴露了。

3、邮箱、博客、个人空间不要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4、写日志尽量不涉及真名,用昵称或符号代替。

5、尽量避免在论坛上触犯众怒。有理说理,不要说你家爸爸是大官。

6、注册的各大网站用户名应该多样化,密码多样化。

7、尽量不要放亲密的人的合照,避免殃及朋友。

8、远离实名制网络,实名制是一个定时炸弹,你的信息会被永久保存。

9、各大社交网站,隐私权限要设计好,仅好友可见。

▲提升各社交网站的资料访问权限(图片来自网络)

如果你已经能被人肉到了,怎么办?

但是有这么一部分人,已经有了好几年网络生活,以前不注意网络隐私的保护,随便一查就可以人肉出来…

第一步:将你目前知道的个人信息清除或者设置权限

这些信息最容易留在各大社区平台:人人,新浪微博,知乎,豆瓣等。

第二步:人肉自己,发现自己没考虑到的网站

如已经很久没逛过的贴吧,论坛,这些网站可能早就被我们遗忘,但是我们的痕迹却还留着。这时候可以通过百度来找出来,搜索关键词主要是:QQ号,你的名字,常用的用户名,手机号,邮箱等。

第三步:瞒天过海 – 伪造虚假信息

总有那么一些网站,我们无法消除信息,无法设置隐私,但我们可以修改信息,就像换个身份一样,与自己毫无关联。

第四步:联系网站负责人

如果连信息也无法修改,那就只能通过该网站的联系方式联系网站负责人或者客服人员进行删除。

当然,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的是,在这个几乎人人都上网的时代,你可以很注重隐私保护,但不能保证认识你的人在参与人肉搜索时,不把你的信息公布出来。所以,大家在网络中还是要谨言慎行,不轻易挑战公序良俗,关键时刻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内容来源:头条号“科学加”,仅用于信息传播,如有不当请联系我们删除)

策划丨关于“人肉搜索”,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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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男子南京南站猥亵女童”一案引发关注。刚从哈理工大学毕业的李某鑫莫名“躺枪”,被误会是猥亵女孩的男子,个人信息被曝光,被网友各种谩骂。

图左为涉案男子,图右为李某鑫

你怎么看待“人肉搜索”?

是网络监督,还是“以恶制恶”?

什么是“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 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对“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疑问、争议,从未消停过。

著名“人肉搜索”事件

女子虐猫事件

2006年2月26日,一组变态残忍杀猫的图片在“猫扑”首现并被各网站广泛转载,引起网民强烈震撼和愤怒。一些网民自发地将杀猫者照片制成通缉令,寻找杀猫凶手。随后,“虐猫女”与摄影者个人信息被公布,警方介入此事,两人被所在单位停职。

辱骂灾区事件

2008年,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震救灾之际,5月21日上午,网络上的一个视频瞬间激起网民们的愤怒。该视频中一女子辱骂四川抗震救灾群众长达5分钟,还骂的津津有味。事后,该女子已被沈阳警方抓获。

“表哥”杨达才事件

2012年,陕西延安境内发生重大车祸致36人死,2人重伤。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视察事故现场微笑的照片引发人肉搜索,网友从这位官员身上“搜”出了各种名表,被网友们称为“表哥”。随后,杨达才又被曝出拥有价值十万多元的眼镜和名贵腰带,再次引发热议。2013年9月5日,杨达才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

其实,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2012年,一部关于“人肉搜索”题材的电影《搜索》就受到观众热捧。

越来越多的案例,让我们认识到,网络时代所谓的“人肉搜索”,必须引起重视。

不可否认,“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首先在网络监督、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人肉搜索”又在曝光个人信息、侵犯公民隐私等方面,扮演着极不光彩的角色。

“人肉搜索”带来的危害

如今,“人肉搜索”已成常见事件,并且往往只是起源于某件小事,因为网友的聚集和搜索,已经演变至无法控制的局面,当事者的大量个人信息被披露于网络。在此种披露的过程中,有些网友觉得理所当然,都站在一个审判者的高度,而结果亦是五味杂陈。

“人肉搜索”泄露他人信息是网络顽疾,这种肆无忌惮的侵权行为深受网民痛恨。如果不加以合理规制,很容易衍变成一种网络侵权行为,从而成为隐性暴力。它甚至还可能侵害到当事人各种人格权,如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信用权等,有时还会牵连其家人、朋友和单位。

总之,不管起因如何,部分网友没有站在法律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极力挖掘他人隐私,并肆意散播在网络上,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对“人肉搜索”立法

2017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2017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解释》)等法律将相继实施,明确人肉搜索泄露他人信息是违法刑事犯罪行为。

哪些信息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个人信息

201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对个人信息的界定为:

“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

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个人信息是指:

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两高解释》扩大了个人信息范围,明确“公民个人信息”是指:

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增加了能够识别自然人活动情况的“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内容。

“人肉搜索”泄露他人信息有何法律规定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两高解释》第三条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本条明确将“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形,也就是“人肉搜索”泄露他人信息纳入了刑法适应范畴。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条罪名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相关内容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人肉搜索”泄露他人信息如何依法认定

《两高解释》新闻发布稿针对司法实践的情况,对“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作了进一步明确:

一是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二是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予以发布,实际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人肉搜索”泄露他人信息属于第二种,即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予以发布,是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布于众,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并且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人肉搜索”泄露他人信息的传播面更广、危害更大,往往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情节严重”情形。

遭遇“人肉搜索”泄露信息怎么办

◆ 首先是报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见,查处“散布他人隐私”同样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在此也建议各级公安机关,对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破大案、打团伙固然十分重要,但“人肉搜索”侵犯个体信息的“小案”是“民生案件”,公安机关同样要担起法定查处职责,否则既是渎职,也会寒了受害人的心。

◆ 其次是自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原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也就是目前已经归并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受害人受到“人肉搜索”侵犯个人信息后,可以及时通过公证部门取证、聘请律师提起刑事诉讼。在此提醒,即便是自诉,依然建议受害人先报警,警方调查以及治安处罚的相关文书也可以作为刑事自诉的重要证据。

人们天然有着对正义的外在追求,对稳定秩序的内在需求,这在网络上也并不例外。如果将这种追求与需求寄托于简单的以暴易暴、同态复仇,我们只能与正义渐行渐远,网络秩序也将越来越糟。

“人肉搜索”相当于网上侦查,只有办案的执法人员,才能行使侦查权,而且只能对犯罪嫌疑人展开。特别是,即便是犯罪嫌疑人,其名誉权、隐私权仍然依法受到保护,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网上侦查时,也不可公开其个人信息。

综合 网络、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新华社、共青团中央等

编辑 贺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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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人肉 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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